具备法人资格的乡镇、街道集体企业在实行风险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,收债公司债权人起诉的如何处理。 1993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《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》规定,对于承包企业在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纠纷可按以下办法处理: 1.发生诉讼时,承包人仍在承包的,收债公司以该企业为诉讼当丰人承担责任,承包人可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。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承包合同另行处理。 2.发生诉讼时,原企业倒闭已无财产清偿债务或者财产不足清偿债务,而且按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企业亏损负有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以原承包人为诉讼当事人,企业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单位未经法定程序接收了企业财产的,也应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,并在接收的企业财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。3.发生诉讼时,励志故事原承包合同已经期满或被依法解除,原承包人没有按承包合同约定交付承包金或者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其承包期间的债务应当承担责任的,可以企业为被告,企业要求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将原承包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。由企业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,由承包人按照承包合同向企业承担责任。
台中市,别名中市,是台湾省中部的经济、交通、文化中心,建于清朝,公元1886年(清光绪十二年)曾一度为台湾首府,此区自2008年起便处于快速发展的状态。全市下辖29个区,总面积约2,215平方公里,设籍人口279.4万人(2018年),为台湾本岛人口排名第二的城市,也是「台中都会区」的核心都市。 2016年GaWC所公布之世界级城市名单中,台中市被列为Gamma-等级之城市。位于台湾中部,北与苗栗县、新竹县接壤、南临彰化县、南投县、东隔中央山脉与宜兰县、花莲县相邻,西临台湾海峡。2017年,台中市GDP总量3774.95亿元人民币,人均GDP为13981万元人民币。清朝康熙四十四年(1705年),张国发现南屯一带地沃水丰,于是着手垦荒,是台中开发的开始。清光绪十三年(1887年),台中市一度成为台湾省的行政中心。